
注冊商標的轉讓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,將其注冊商標轉移給他人所有。商標轉讓應當履行法律規定的手續,必須經過商標局核準公告后,轉讓行為才能生效。

一、商標轉讓申請所需文件
1、商標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;
2、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;
3、商標受讓人的營業執照(法人)/身份證(自然人)復印件、個體工商戶登記證;
4、商標轉讓人的營業執照(法人)/身份證(自然人)復印件;
5、商標注冊證書/受理通知書復印件;
6、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協議一份。
二、商標轉讓申請的周期
商標轉讓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10個月左右,整個流程為申請、受理、審查、公告、下發核準轉讓證明。
三、所需費用
轉讓所需費用為:官費1000.00元/件、代理費480.00元/,合計:1480.00 元/件
